租赁合同于4月16日签订,租赁期限为5月1日至次年5月1日。我收拾好4月26日提前入住,押一付三付房租。现在房东不租了。我可以要求他赔偿误工费、搬家费等损失吗?这份合同有效吗?
更新时间:2022-04-21 10:53:46
问题描述:
租赁合同于4月16日签订,租赁期限为5月1日至次年5月1日。我收拾好4月26日提前入住,押一付三付房租。现在房东不租了。我可以要求他赔偿误工费、搬家费等损失吗?这份
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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