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处罚条款主要规定在《产品质量法》第五章之中。产品质量法只规定了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没有规定不处罚的情况。违反该法的处罚方式是根据不同主体而定的。
产品质量处罚条款主要规定在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五章罚则一节49—72条。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行政处分。通常情况下,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造成损害只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即可,具体而言便是赔偿受害人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涉嫌犯罪,则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产品质量法只规定了对销售者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并未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不处罚的情况。找法网小编整理得出,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销售者销售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处罚方式有:
不同的主体,违反产品质量法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一)产品质量的赔偿责任
(二)生产者、销售者的行政责任
(三)其他相关人的违法行为及责任
(四)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