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职场人都会经历辞职,有些人是因为想升职加薪辞职,有些是因为环境要辞职,总之理由有千万种,选择合适的可以留下更好的印象。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辞职信怎么写最合适?辞职信和辞职申请的区别是什么?签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尊敬的领导:
本人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为公司服务,经过再三考虑,特提出离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还请领导体谅。
感谢领导在工作期间给予我的信任和支持,祝公司业绩蒸蒸日上,祝所有同事和朋友们在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辞职人:XXX
日期:XXXX 年XX月XX日
1、辞职信是劳动者按照写信的方式,根据《劳动法》第31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将自己决定辞职的信息告诉用人单位的一种方法。
2、辞职申请书是劳动者按照根据《劳动法》第24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将自己想辞职的信息向用人单位进行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做出答复的一种方法。
3、辞职信和辞职申请书两者的根本区别,就是用人单位收到辞职信后给劳动者办理辞职手续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用人单位在收到辞职申请书后做出同意的意见或者盖章,则视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签合同后,辞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规定如下:
1、《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4、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5、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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