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积金提取手续是持提取资料和单位盖章的公积金申请办理提取手续、申请人信息核实、填写提取金额和凭提取凭证办理提款手续。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有,申请人是长沙市购房的产权人,且公积金足额缴费六个月以上以及需提供担保手续等。
长沙市公积金提取手续具体如下: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4.审批人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
5.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余额)*2。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情况测算,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找法网提示您,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