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条件有离休、退休的和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杭州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有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借款合同、存折和结婚证等。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4.离休、退休(退职);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9.出国、出境定居;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杭州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包括: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经公证的住房借款合同、偿还住房贷款的存折;
3.借款银行开具的上一年度实际还款证明。
4.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找法网提示您,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是:
1.离休、退休: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政府部门核发的困难家庭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均可提取。
6.出国、出境定居: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