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签订的交房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我想咨询我家拿钥匙装修的情况算事实交房吗?现在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更新时间:2022-05-09 09:16:16
问题描述:
本购房
合同的交付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由于另一家房屋开发商的变动,交付时间一再推迟。我们的老板还多次组织人与方凯谈判。当时,方凯建议急于交付房屋的房主可以先拿钥匙进行装修,并口头承诺拿钥匙不计入实际交付,不影响延迟交付
违约金的支付。因此,我的家人在2017年7月拿到了钥匙,并在2018年开始装修。然而,由于无法满足交付条件,该房屋至今尚未移交。在这种情况下,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家人关于钥匙的装饰。交出房子是事实吗?否则,违约金累计超过10万元。我们现在可以要求违约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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