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一定要去户口所在地,但只限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一定要去户口所在地。护照办理不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县)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办理。
办理离婚手续一般必须到户口所在地,但仅限于协议离婚。找法网提醒您,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不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的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其经常居住地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护照办理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护照办理是要根据规定,办理护照,须要你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县)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办理,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对于有异地办理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需求的申请人,可凭有效二代身份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在全市17个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团队旅游签注。
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的区别如下:
1.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2.户口所在地:一般出生地和生活地未改变,户口未变迁的,户口所在地应该和户籍所在地一致。但是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这时候为了方便,人们把户口迁到新的常住地址,并办理新的户口本,这个时候新的户口本所在的地址就是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