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也具有法律效应?我不同意。说是我自己与公司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请问3月31日合同到期后
更新时间:2022-04-15 06:48:13
问题描述:
本
合同自2013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每年签订一次。今年1月,按照之前的流程,公司首先签订了合同续签意见书。我们每年签一次,所以我签了字,同意续签一年。然而,当我后来得知我可以签署无期限劳动合同后,我在3月中旬致函该公司,要求签署无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拒绝与我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理由是我已经签署了一年的合同续签意见,并将我的职位从经理减为员工。我想知道公司是否可以用我签署的合同续签意见限制我。虽然我签署了合同续签意见书,但我向公司发送信函,要求在合同期内签署开放式合同,是否也具有法律效力
3。公司同意将合同延长一年,但我不同意减少我的职位。公司没有理由拒绝签字,说我自动终止了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有法律依据吗。3月31日合同到期后,我是否应该在4月1日继续工作?还是直接去当地仲裁?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