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我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是否有效?是否可以在劳动仲裁申请中申请公司补交社保?
更新时间:2022-12-16 01:48:56
问题描述:
您好,2016年7月至10月,我在一家小公司工作。有一份有工资标准的劳动
合同。我于2016年9月收到该公司的确认电子邮件,但电子邮件上标记的确认日期为2015年9月。之后,我于10月9日发送了辞职电子邮件,并于10月底完成了辞职交接手续。然后老板一直拖我的工资。我在11月初的9月和12月中旬的10月支付了工资,但这两个月的工资在成为正式员工之前是按照工资标准支付的。请问1如果我申请
劳动仲裁,我在错误年份收到的确认电子邮件是否有效?2.在我四个月的工作期间,公司没有为我购买社保。我可以在劳动仲裁申请中向公司申请补充
社会保障吗?3.如果老板不愿意补发到期工资,我可以要求他根据《劳动法》第85条支付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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