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8.17.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才签劳动合同,这份合同有效吗?具备法律效应吗?
更新时间:2022-08-01 08:13:2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2017年6月24日在某公司工作至2017年8月17日未签订劳动
合同;2017.8.17. 公司人员通知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我们填写签订合同的时间,即2017年7月10日。其他同事根据该日期填写了劳动合同,但我填写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是2017年8月17日。工作人员没有看,所以他们给我封了封,然后把另一封捆起来拿了起来;我想问的是,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已经工作了一个多月,这违反了《
劳动合同法》;我不明白的是,请咨询你的律师。这个合同有效吗?它有法律效力吗?这对我或公司有好处吗?现在我正在处理这份合同,我可以不告诉公司吗?非常感谢。律师给我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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