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买方归还借款。民间借贷公司是否构成诈骗?
更新时间:2019-07-17 18:14:59
问题描述:
房屋交易过程中,卖方找了一家民间借贷公司垫资赎楼,垫资赎楼公司要求买方签了一份
借款合同,完全空白,并签订了指定划款函,完全空白。现民间借贷公司转了一笔钱给其一个员工的亲属,并在空白的指定划款函及空白的借款
合同上填写了该员工亲属的账户,现民间借贷公司凭借已填写内容的借款合同和已填写内容的指定划款函以及转账凭证(实际情况是民间借贷公司走了笔假账,转过去后又退回了其他民间借贷公司指定的账户)要求买方归还借款。买方意识到被骗,请问该怎么办。可以报案吗?民间借贷公司是否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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