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通常都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才会用到,并且需要注意的是户籍证明并不是公民的法定的身份证明,并不能够拿户籍证明当中身份证来进行使用,而且户籍证明是有使用期限的。那么接下来由小编将带来什么叫户籍证明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户籍证明是:
(一)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如果是集体户口,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户籍证明”。
(二)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费用,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如果采用“鸿达”户籍管理系统的,则这个户籍证明叫“户籍证明书”,其他版本也类似。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开具户籍证明可以由本人办理,也可以由户口本内的户主办理。
户籍证明可以凭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户口本原件开具。开具该项时,应由当事人本人带上相关的证件及资料,去含本人户籍信息在内的最新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开具,不能异地开具。在当事人是委托户口本内的直系亲属办理该项时,受托人还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含双方户籍信息在内的户口本原件。
(一)本省范围内的户口迁移不再使用户籍证明;省外公民申请户籍迁入我省,能够出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查询其信息的,可不必再出具户籍证明。
(二)取消对外出具户籍证明。公民因社会活动需要,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的,应告知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可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由户籍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予以确认,并签注日期。确认前,应与人口信息系统核对。
当事人可能由于种种原因需要开具户籍证明,此时当事人只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当地派出所开具即可。但户籍证明仅在特定时间内有效,应当注意户籍证明的时效性。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什么叫户籍证明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