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的原因有,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因当事人自愿而变更合同等等。
合同变更的原因有:
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至于不可抗力造成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则应当解除合同,而不是变更合同。
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
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
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实际上是赋予了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以变更合同的请求权。这里所说的违约,是指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4.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
5.因当事人自愿而变更合同
这里所说的当事人自愿,是指在上述四种原因之外,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双方由于其他原因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变更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为:对于已将变更部分,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义务。没有变更的部分依然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的相同点都是为了调整合同关系、调整当事人之间利益而设立的法律规范。比如:
1.合同变更或合同解除者改变了原有的合同关系;
2.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而协商也同样是合同解除的方法之一;
3.合同变更和合同解除都是以存在一个有效合同为前提;
4.合同变更和合同解除一般情况下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