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的分类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2-10-21 17: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担保物权的分类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就用来担保的标的物进行优先受偿。

担保物权的分类有什么?,担保物权的特征

  一、担保物权的分类有什么

  担保物权的分类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担保物权的特征

  找法网提醒您,担保物权有以下特征:

  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找法网提醒您,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3.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三、担保物权是否属于金钱债权

  担保物权不属于金钱债权。

  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金钱之债,是指以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为给付标的的债。日常生活中的买卖价金、租金等均为货币之债。货币作为价格的计算标准,代表一定的购买力,因而货币之债又称为“价格之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并存的情形
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其保证人的特定物上设立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和担保物权并存
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其保证人的特定物上设立的他物权。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约定担保物权和法定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其保证人的特定物上设立的他物权。
法定担保物权和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其保证人的特定物上设立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种类,什么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包括了哪些种类?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担保物权有三种类:抵押权、质权、
担保物权包括什么,担保物权的立法主要是指什么?
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
不带安全帽的违规行为能在异地处理吗?
你好,依据交通法律软定办理的
能帮忙调取对方身份信息吗
律师可调取对方身份信息。自行调查时,需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和律所证明。若对方不配合或涉及刑事案件,可向法院申请调查,需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法院将依法审查并决定是否调
我在北京交了5年职工社保现能退吗
法律分析:社保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有以下几个情形可以退保可以办理退保:(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3)参保
中山询问律师要多少钱
法律分析:要多少律师费,可以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所以具体的数额,请自行与律师协商。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
在北京退休要满多少岁
退休年龄的标准如下: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等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