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纠纷需要准备的证据有,患者的病例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检验报告,医学影像资料,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死者尸体。
发生医疗事故纠纷需要准备的证据有:
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 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这些资料是医生诊断时的重要 参考 ,对于认定医疗事故也具有很大价值。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而患者当时所服用药品的处方笺的底方及其复印件、剩余药液及药品包装袋等。在此类案件中极具证明力,故患者及其家属应注意保存。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因输血、输液反应而引起的医疗事故在实践中占有相当比例,这些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剩余液,故患方在输血或输液发生后,应注意保存静脉点滴剩余液和剩余的血液。
6.死者尸体。对于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案件而言,死者尸体是最有力的证据。因此,对那些因不明的案件,应尽量动员患者家属及时进行尸检,以查清医方对患者的死亡是否负有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投诉的部门有以下几个:
1.医院投诉。通常医院医务科负责接待投诉;
2.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的专家通常都是从专家库里面随机抽取的;
3.可以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属于侵权责任纠纷。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如果情节严重,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