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所需证据材料有,患方的身份证明,患者的病例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检验报告,医学影像资料,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等。
医疗事故纠纷所需证据材料有: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
2.病历资料复印件
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法院吊取证据。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
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
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方式有:
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诉。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纠纷赔偿的原则是:
1.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
2.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
3.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
4.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5.注重医疗过错的原则。
6.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