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建议主要有细化相关政策,强调部门联动落实带薪休假的职责、探索科学合理的带薪休假安排制度以及引导价值观转变等。 虽然我国早在20008年已经开始实施职工带薪休假制度,但是由于一些企业领导者为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对员工实行绩效考评机制,变相取消了员工带薪休假的正当权益,我国带薪休假制度实施过程中仍旧存在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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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可简称为年休假,法律对其并无明确的界定,多见于学理解释。有学者认为:“年休假是指职工每年享有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也有学者认为:“年休假,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还有学者认为:“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纵观上述有关年休假的定义并无本质区别,即年休假的享受条件是劳动者工作满一定年限,享受方式是保留岗位和薪酬。
找法网提醒您,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有:
第一、劳资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
第二、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第三、公权力对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的支持度不够。
第四、关于带薪休假制度的社会价值观念出现偏差。
关于完善我国带薪休假制度的建议,包括:
第一、细化相关政策,强调部门联动落实带薪休假的职责。
第二、探索科学合理的带薪休假安排制度。这是解决带薪年休假难以落实的核心。
第三、引导社会价值观念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