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法律还没有普及的时候,存在很多事实婚姻。由于现在法律的普及,事实婚姻在我国是否依然被认可,解除事实婚姻关系的程序是不是根据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呢?那么,事实婚姻程序如何?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没有特定的离婚程序,事实婚姻属于同居关系,由当事人自行解除。具体情形如下:
1、协议解除,签订解除关系的协议,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进行分割,签字确认后即解除婚姻关系;
2、诉讼解除,如果同居双方对子女、财产协商解除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先行调解,在进行判决。
事实婚姻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所以在我国目前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关系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事实婚姻程序如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在确定关系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结婚登记,这是法律规定的范畴,也是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