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的,其中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是也是认定其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那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有哪些呢?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由于法律未对信用卡诈骗犯罪主体进行特殊规定,所以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自然人。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境内能够与境外的公司、企业签订贸易合同并能够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和享有信用证利益的人,必须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4、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有哪些的法律知识。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自然人,我国境内能够与境外的公司、企业签订贸易合同并能够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和享有信用证利益的人,必须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