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的有力宣传以及人们对法律的深入了解,订立合同时往往会增加保证金或者定金。保证金与定金都是为了确保某一事件能够稳步的发展以及不损害双方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那么,保证金定金区别?以下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而且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如: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
2、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具有担险性)。
2、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3、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守约方只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保证金定金区别”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证金与定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定金具有惩罚的性质。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