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提供应税劳务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不过目前我国已经营改增了,也就是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劳务公司营业税是多少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营改增后,财税36号文件明确规定一般纳税人劳务类的增值税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3%,在国税申报。
以增值税为基数计征的附加税有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附加,税率分别为7%、3%、2%。
应交营业税=劳务费×5%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额×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
应交个人所得税=劳务费×(1-20%)×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因此,作为劳务公司所拥有的劳动力资产应当具有以下特点:
1、劳务公司对获得的劳动力具有拥有权;
2、所拥有的劳动力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3、对拥有的劳动力资产承担必要的法律义务。
我国过去对营业税的减免,从性质上看,既有政策性减免税,也有困难的减免税;从审批权限来看,既有条例规定的减免税,也有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减免税,还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减免税。减免权限的分散和减免税的过多,实践证明弊病较多,不利于企业间的平等竞争,也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针对这种情况,改革后的营业税对减免税政策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主要有:
(1)将减免税权全部集中于国务院,任何部门和地区均无权决定减免税。
(2)只保留统一减免税,对企业和个人一律不予个别减免税。
(3)统一减免税规定,保留少部分政策性强的免税项目。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的免税项目有:
(1)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即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
(7)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除上述项目外,营业税的减税、免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营改增后,财税36号文件明确规定一般纳税人劳务类的增值税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3%,在国税申报。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劳务公司营业税是多少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