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

更新时间:2021-05-26 09:05: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劳动合同的存在是保障有关当事人权利与利益的重要前提条件,劳动合同想要继续履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将会发生效力瑕疵的问题,容易产生劳动纠纷。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的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

1、用人单位必须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继续履行作为承担合同违法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必须要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存在。要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为前提。

2、必须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现实中,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再回原单位工作,难免会合作不愉快,甚至有些用人单位会记恨于曾投诉过单位的劳动者,还会继续找机会和借口再次辞退劳动者。所以有些劳动者会选择得到适当的赔偿后,不愿再回原单位工作。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继续履行原则的适用应以劳动者提出履行要求为前提。

3、用人单位必须有条件能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必须存在能够继续履行的客观条件,如果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则不能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出现用人单位濒临破产、依法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等客观不能履行的情况时。

二、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责任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经济责任。经济责任,是劳动合同当事人承担劳动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其主要方式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继续履行。

(一)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责任形式。根据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指旨在弥补一方因另一方违约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而约定的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是指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数额可以大于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金。根据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程度,违约金可为分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两种。凡是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就属于约定违约金;由法律规定的违约金,就属于法定违约金。

(二)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违法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应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给予赔偿。《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赔偿损失是我国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这是承担劳动合同违法责任的主要方式。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范围和数额计算,《劳动法》未作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则作出了一般性规定。

(三)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

三、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0年,劳动合同进入无纸化时代,延续30多年的纸质劳动合同将逐步进入电子化新时代。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得以继续履行,是因为用人单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劳动者亲自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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