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主人要支付宠物走失期间产生的饲养费吗

更新时间:2021-05-31 14:03: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我们的宠物走失后,被好心人收养了,在我们跟宠物相认期间,好心人帮我们照料、喂养我们的宠物,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做无因管理,那么宠物主人要支付宠物走失期间产生的饲养费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宠物主人要支付宠物走失期间产生的饲养费吗

一、宠物主人要支付宠物走失期间产生的饲养费吗

可以肯定的说,捡到走失的宠物狗归还其主人时,是可以要求支付饲养费的。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二、什么是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构成条件

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

2、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包括对他人财产或事务的料理、保护、利用、改良、处分、帮助或服务等,至于管理人自己是否受益则在所不问

3、管理人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其目的在于为他人谋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损,不具备这一要件者不属于无因管理。根据各国的民法规定,无因管理事实将在管理人与收益人之间引起债的关系

4、收益人负有偿付费用并赔偿管理人损失的债务。

三、无因管理的权力有哪些

在无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本人承担下列费用:

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主要表现为直接的支出费用。

2、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如在灭火过程中导致管理人的西服烧毁。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宠物主人要支付宠物走失期间产生的饲养费吗的内容,在好心人替我们照料宠物期间的饲养费,我们是需要支付的,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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