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官司怎么打

更新时间:2021-08-09 11:41: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买卖交易也逐年递增,法律为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规定了买卖合同。那么买卖合同官司怎么打?买卖合同的证据类型有哪些?买卖合同诉讼如何举证分配?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买卖合同官司怎么打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买卖合同官司怎么打

一、买卖合同官司怎么打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简单地说,买卖合同就是由卖方交付和转移财产所有权,由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要想打赢买卖公司,一定要证明以下事实: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买卖合同;

2、订(定)货单;

3、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4、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

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三)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2、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3、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4、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偿的证据;

5、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

二、买卖合同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结合审判实践,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主要证据包括:

(1)以要约和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证据。

(2)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

(3)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即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

(4)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可以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故确认书也是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

(5)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合同已经履行且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诸如由当事人签署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或者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如果主张买卖合同成立的一方仅提供由其自己签发的送货单而无对方的签章,则最多只能证明自己已经发送了货物,并不能证明所送货物已为对方所接收,当然也不能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本条解释所列举的证据即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或者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均属于第四种类型的证据。根据证明内容的不同,这些证据又可进一步分为三类:第一类,交货凭证,如收货单、送货单。第二类,结算凭证,如结算单、发票。第三类,债权凭证,如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

三、买卖合同诉讼如何举证分配

在诉讼法上,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争议的证明责任以罗森博格的法律要件分类说为通说。罗森博格认为,民事实体法的全部法律规范可以分为两类:一为发生一定权利的权利法律规范,即请求权规范;二为对立规范,具体包括权利妨害规范、权利消灭规范、权利受制规范。他认为,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是:主张权利存在之人,应就权利发生的法律要件存在的事实举证;否认权利存在之人,应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权利消灭法律要件或权利受制法律要件的存在事实举证。法律要件分类说是根据实体法规定的法律要件的不同类别分别分配举证责任,它着眼于法律事实在实体法上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也遵循了这一理论,《民事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关于合同是否成立问题,《民事证据规定》第5条进一步明确:“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成立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有书面合同的,应当提交书面合同;在没有书面合同时,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提交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或者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书证,也是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重要证据。但如果相对人否认此类证据与买卖合同成立的事实之间有关联,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是要求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需另行举证,还是要求否定合同成立的一方另行举证,抑或是直接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事实?

有观点认为,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一方无须就此另行举证,如果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无其他证据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事实,应当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这种观点的理论依据是消极事实说。根据消极事实说的观点,以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存在与否为标准,可以将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分为肯定性事实和否定性事实。肯定性事实也被称为积极事实,否定性事实也被称为消极事实。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提出据以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事实属于肯定性事实,相对方主张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事实的,属于否定性事实。根据消极事实说的观点,主张消极事实即主张不存在某种事实的人,就该事实不负证明责任。消极事实说的观点导致无限制地要求提出肯定性事实主张的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如果主张买卖合同成立的一方能证明此事实,则真相已明.法官可以直接裁判;而如果其难以就此事实进一步举证,则其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其结果是导致双方当事人举证地位不平等,将举证责任的重担全部压在主张合同成立的事实的一方,否定合同成立事实的一方无须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导致诉讼的不公正。②消极事实说的立论基础是证明的难易程度决定举证责任的分配,但此种难易程度的区分过于绝对;运用消极事实说进行举证责任分配是建立在将待证事实进行划分的基础上,但肯定性事实与否定性事实的划分界限并不明确,通常转换表述方式就可以使其在性质上随意转化;因此,消极事实说并未被理论界和实务界所广泛认同。

对普通的买卖合同成立的问题,法律并无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因此,不能将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否认买卖合同成立的一方。但在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已经提交交货凭证、结算凭证或者债权凭证的证据场合,仅凭被告的否定性抗辩,即否认买卖合同成立的事实,或者要求原告就此进一步举证,则会导致原告举证负担过重的不公平状态。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7条的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因此,人民法院不能根据被告的否定性抗辩,直接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事实;在必要时,可要求被告就买卖合同不成立的事实进行举证。

买卖合同官司属于民事诉讼,主要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买卖合同官司中,一定要注意搜集相关的证据,最主要是证明合同关系的成立以及对方的违约事实。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买卖合同官司怎么打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定金买卖合同视为房屋买卖合同
定金合同为从合同。定金合同是以主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定金合同也随之无效或被撤销。主合同因解除或其他原因消灭时,定金合同也归于消灭。因此,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这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虽然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不是所有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不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
租金买卖合同写买卖合同和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吗?
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如下: 1、租赁合同中,合同的订立是以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对其使用、收益为直接目的,承租人所取得的仅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
请问关于合同方面的官司怎么打
总的来看有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后合同责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请问合同买卖官司怎么打
收集证据,到法院立案起诉
挂羊头卖狗肉的合同官司怎么打
以实际合同为准,除非有足够的其他证据
买卖合同买方拒绝接收货物后怎么处理
买方拒收货物和拒绝支付货款时: 一、当货物的所有权尚未转移买方时,如买方拒绝受领货物或拒补付款,卖方一般无权对买方提出价金之数。 二、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于买方
给朋友帮忙,写了一份房屋卖买合同
你好,可以出具此类合同
去世了买卖合同还有效吗
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当区别对待。首先,从维护交易便利和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来讲,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民房买卖合同怎样写才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要写明以下内容: 1、合同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电话等身份信息; 2、房屋的位置、面积、性质、配套设施等具体情况; 3、房屋的价格、付款方
买卖合同纠纷有没有诉讼时效
一、买卖合同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1、买卖合同纠纷有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
你好,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具体格式是什么呢
法律分析: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房屋的具体信息、价款及支付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法等等。法律
太仓塑料助剂厂有限公司诉天津渤海塑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流程:1、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收集证据,书写起诉状;3、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根
二手车买卖合同甲方姓名和甲方签字不是一个人,合同生效不
您好,买卖二手车不是和车主本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