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是否需业委会盖章

更新时间:2021-08-30 15:56: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物业公司可以起诉业主,现在起诉的最多理由就是业主不按照约定交付物业管理费,一般情况不需要盖业主委员会的印章就可以起诉,特殊情况的除外。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是否需业委会盖章的相关内容。
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是否需业委会盖章

一、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是否需业委会盖章

看起诉内容决定,一般不用业委会盖章。

业主与物业公司两个欢喜冤家,业主都想把现在的物业公司解雇,物业公司都想去把业主告上法庭,物业想要起诉业主拿与业主签署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起草一份诉状,参照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摆事实讲道理,搜集全部证据(业主欠费明细及以往的催费单据等证据)。

二、业主委员会的公章应该如何使用

1、业主大会公章可以在业主大会已经通过有关决议、决定、公告、协议、规章制度等文件上使用,具体包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公告、物业管理企业选聘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决定等。

未经过业主大会表决的文件不得加盖业主大会公章;业主委员会或成员违法使用业主大会公章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利要求责任人赔偿。

2、业主委员会公章可以在业主委员会会议已经通过的决定、决议、公告、通知、规章制度等文件上使用。

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值得说明的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小区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授权,业主委员会主任也可以在相关会议通知(包括业主委员会会议通知、业主代表会议通知或者业主大会通知等)、一般提示性告示(包括社区公益活动、停电、停水、天气信息、新闻消息或者安民告示等)以及转发或联发居民委员会、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等相关指导文件上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

业主委员会主任或者委员擅自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有权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委员会其他委员默认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物业费包括什么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是否需业委会盖章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物业公司可以直接起诉有关业主,特殊起诉事由的时候需要业委会盖章。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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