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可以拒收货吗

更新时间:2021-11-12 20:10: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普遍知道,当事人双方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之后,就已经达成了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要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行为活动,但是有的人在签订合同后拒绝收货,那么加工承揽合同可以拒收货吗?以下由找法网编辑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加工承揽合同可以拒收货吗

一、加工承揽合同可以拒收货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是该规定的法律宗旨是在维护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当定作人不再需要委托承揽人加工的工作成果时,赋予定作人解除合同的法定权利,其目的在于使承揽人的工作不再继续,避免双方损失的扩大,并以此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由此可见,该规定并不意味着定作人的合同解除权不受任何限制,为均衡双方利益,定作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受时间限制,即定作人的合同解除权仅存续于承揽人未完成工作期间,如承揽人已按约完成加工工作,即使工作成果尚未交付,定作人亦不得任意解除合同。

二、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

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万分之五)、“购销合同”(万分之三)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三、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承揽人已按约完成加工工作,即使工作成果尚未交付,定作人亦不得任意解除合同。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找到的加工承揽合同可以拒收货吗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它的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工承揽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二者的区别: 一、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委托加工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有:承揽人的设备、技术和劳力,是否能完成委托加工的主要工作;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
承揽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的基本特征包括: 1、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并表现为一定的劳动成果; 2、加工承揽合同标的是具有特定性质的物,即特定物; 3、承揽方必
定作承揽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
根据合同的内容确定
加工承揽合同收材料可以要求退吗
你好 这个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的
我有份加工承揽合同出问题了,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对于争议解决方式是否有约定?对于管辖法院是否有约定?合同履行地在哪里?被告在哪里?
不会拟合同要做一个加工承揽合同
我们可以代为起草协议。我们可以具体沟通情况后详细帮您解答或者携材料面谈,按照实际情况帮您设计解决方案。
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能否担任另一个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在什么情况下允许这种情况?
你好,根据现行有效的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1995]第1号文,1995年1月7日颁布施行。)第二十五条规定,项目经理原则只能承担一个
就是我是做劳务的嘛,然后呢我去那个汕头有个工程地,对方是杭州公司包了那个工程我想问一下我这边要去哪里
起诉公司的地点分为以下4种情况:1、个人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3、因保险
我中标了。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您好,可以向建筑部门举报
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二、本
国际贸易纠纷律师费怎么算
法律分析: 1.经济纠纷律师费的金额要看情况,一般是和律师协商解决的。 2.不同地区、不同律师、不同案情、不同争议都会影响律师费的数额,比如争议起诉标的越大,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