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律行为变更
1、依双方法律行为变更
合同变更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当然地可以依双方法律行为发生,即《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依单方法律行为变更。
(二)依裁判变更
依裁判变更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裁决来对合同进行变更,但最终是否变更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决定。
可变更合同类型有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三)依法律规定变更。
二、什么是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协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我们在这里讲的合同变更是狭义的,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变更必须针对有效的合同.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任何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由于合同签订的特殊性,有些合同需要有关部门的批准或登记,对于此类合同的变更需要重新登记或审批。合同的变更一般不涉及已展行的内容。
三、合同变更撤销的后果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是否变更撤销是有当事人决定的,即使发生争议,也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也就是说当事人申请撤销,法院无权判决变更,一方当事人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如果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可变更或可撤销发生争议,只有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有权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不同于无效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是合同被变更、撤销的前提,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主动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当事人如果只要求变更,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其合同。
申请变更合同的类型根据选择变更的途径,分为依法律行为变更、依裁判变更、依法律规定变更。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申请变更合同类型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抑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