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2-02 17:20: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等几种类型,不同类型的保证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不一样的,大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当然有的人可能还不是太了解这些东西。那么,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一、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这种承担全部责任的保证,称无限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由保证人承担责任中的一部分,则该保证为有限保证。

  二、保证责任免除的情形

  (一)涉外保证合同已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二)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在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指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保证人要求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四)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该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其保证责任。

  (五)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新贷与旧贷是同一保证人的除外。

  (六)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七)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八)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的,如果物的担保是由主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物的担保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对其担保的全部债权承担责任。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条件。

  一是票据需合法。我国票据法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二是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进行。票据保证的被保证人是出票人、承兑人时,对票据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与对出票人、承兑人行使权利的时效相同;而当票据保证的被保证人是背书人时,对票据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与对背书人行使权利的时效相同。票据保证人不承担超过诉讼时效之外的保证责任。三是保证需要满足一定的形式要求。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保证的记载事项包括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就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而言,保证人应当记载:

  (一)表明“保证”宇样,以区别保证和其他票据行为。

  (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以便持票人向保证人请求付款。

  (三)保证人签章

  此三类事项必须记载于票据或粘单上,否则保证行为无效。而根据保证行为的从属性,票据无效则保证行为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不论是何种类型的保证,只要做出了保证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大家在给别人做担保之前一定要深思熟虑,不能冲动,一定要对这个人十分了解才可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什么是连带责任和一般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因违反连带债务或共同实施侵害行为而产生的责任,各个责任人之间具有连带关系。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各个责任人之间对外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
相应的责任是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承担相应责任的意思是承担所涉及法律条款应负的责任。法律行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就要承担违法责任。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法律责任必须具备的各种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保证责任与保证担保责任的区别
您好,只要是债务人有按时返还借款,那您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如果所担保的债务没有按时还款,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这时还要看是一般的保证人,还是连带的保证人
保证责任和担保责任是一样的吗
法律上没什么区别,但是有抵押,质押,连带责任保证等种类。
有没有责任,公司主要责任和同事的责任是什么.
你好,公司不承担责任,由同事承担责任,建议先报警处理。
判决保证人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限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的债务纠纷,同时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人提交支付令申请时,应当预交案件受理费,并在
保证人只负有一般保证责任。这个一般保证责任是保证的是什么?保证谁的利益?
买卖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
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保证人还需承担保证责任么?
原则上不能起诉。债权人一直不主张债权,会导致担保期间和诉讼时效的经过,经过担保期间经过,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诉讼时效经过,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附:民法通则条文
债权质押要告知债务人吗
债权质押需告知债务人。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
2021年担保的民间借贷2024年四月起诉了我,我还在担保期吗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担保期一般是债权人和担保人约定的期限;如果债权人和担保人没有约定的,则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就是担保的期限。《民法典》第六百九十
南京车辆抵押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车子抵押贷款流程:1、贷款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资料;2、对申请人进行家访、调查以及预估车辆价值;3、贷款机构初步预定贷款额度;4、办理委托公证和借款公证;5、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抵押担保范围的明确规定
抵押担保的范围确定方式主要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
农村信用社要换担保人可以换吗
担保人可以随时更换的,但必须是借款人和银行双方同意。更换担保人方式包括:涉及合同法问题,担保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变更担保人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双方需要签订新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