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解除权期限是什么时候

更新时间:2022-02-09 17:20: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通常承租人与出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没有其它特殊规定的,双方都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那么出租人解除权期限是什么时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出租人解除权期限是什么时候

  一、出租人解除权期限是什么时候

  在合同期限内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

  (一)《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三)《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四)《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五)《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二、出租人的解除权的限制是怎样的

  (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才有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本案不存在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

  (二)《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但是不得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赵某违约,秦某有权随时收回房屋”,从此约定的内容来看,原告秦某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不明确,是不是赵某的任何违约行为均可引起秦某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权的规定,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在一方当事人根本约定的情形下,对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方面没有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另一方面违背了《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因此,不能作为原告解除合同的依据,本案应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了承租人延期支付租金的法律后果,根据此规定,结合本案案情,在被告赵某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原告秦某并没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可以要求被告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如果被告逾期仍没有支付的,原告就有权解除合同了。

  租期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随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实践中,出租人为了防范风险,一般都会约定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法律界提示,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一定要具体且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要特别注意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

  三、租赁合同双方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享有合同解除权

  (一)承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形: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

  (二)出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形: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出租人解除权期限是什么时候的相关知识,一般情况下,对于合同的解除期限,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决定的,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出租人破产的法定解除权
你好!需结合纠纷情况考量
出租人解除权的行使方式
你好,如果按照约定或者法定的条件满足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规定了,你可以书面向对方要求解除合同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租赁合同出租人单方解除权
租赁合同的解除有以下几种方式: 1、协议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
车辆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汽车租赁合同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另一种是单方解除合同。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是法律或者合同赋予该方当事人的解除权,
一年前买了保险合同,有解除权吗?
解除保险合同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若是有法定解除情况的,可以根据相应情况解除。
法定解除权消灭,是否有效?能否排除法定解除权的适用?
没有法定事由单方提出解除的,另一方可以不同意
合同解除权 撤销权,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时间是否可以参考撤销权
你好,你的问题已经仔细阅读了,希望你能够联系我,愿免费协助.可以通过Q Q和飞 信,手机在线咨询
商铺租赁签订三年,只租了半年。协商签了解除合同协议,完全退还押金,房东反悔不退押金能否起诉让他退回?
可以起诉。操作如下:1. 收集证据,如租赁合同、解除协议、押金收据等;2. 撰写起诉状,明确诉求和理由;3. 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并缴纳诉讼费;4. 等待法
父母亲的儿子有权租房子吗?
你是指出租协议吗?作为权利人方能行使处分的权利 否则构成无权处分
付了一年房租后,房东不退款怎么办?
可以起诉对方,按照合同内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比如一方以租金为由要求退房,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我在农村租的房子,现在房东不退还押金
协商不成,依据合同起诉处理
上海商铺装修需要报备吗
法律分析:装修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找包工头、装修公司的监理人员、装修公司的客服部门投诉。除了一些负责任的品牌和企业,一般的商家都会采取拖延,甚至不处理的态度。如果
我们从大房东处租赁了一个工业园区,然后又转租给不同的商家,我们能要求大房东维修吗?
可以,要求大房东维修是合法权利。作为二房东,面对商户内墙渗水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1.依据与大房东的租赁合同,要求其履行维修义务;2.如大房东维修不及时,可协商
对方不退还押金我现在的想法是让他退押金退还押金应该跟这个赔偿损失不大噶吧
押金应退。如对方拒绝退还,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寻求相关部门调解;若仍无法解决,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退还押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租林大于买卖
你好,具体可电话详细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