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吗

更新时间:2022-04-25 18:02: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吗?履行合同会受到什么限制?相信大家对此是有疑问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吗

  一、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吗

  在实践中,签订买卖合同后,会出现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这时守约方想继续履行合同的,就只能催促对方履行合同,或通过法律途径去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了。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而,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但是需要的注意的是,在起诉书中,不能仅仅诉求:“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类的内容,这样是有可能会被法院驳回诉求从而败诉的。

  首先,继续履行合同是相对于解除合同而言,被告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提出解除合同,提出继续履行合同无事实根据。

  违约方只是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而已,合同依然存在且有效的,这时受约人应该根据实际,要求解除合同并索偿,或让违约方履行合同相应的事项,并赔偿。如要求违约方配合办理房产证过户、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等等。

  其次,该请求是抽象的诉讼请求,不是具体诉讼请求,与法律规定不符。

  最后,该请求没有执行内容,判决了也无法执行,达不到诉请目的。

  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该是终止还是解除

  在审判实务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常被等同且被交替使用,原因在于二者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并且形成种属关系,合同解除必然导致合同终止,是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而合同终止原因除合同解除外还有合同的履行、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不过,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存在不少差别。比如,法律的溯及力不同。合同解除因合同是否履行、合同种类为继续性还是非继续性的不同,认定其是否具有溯及力。即已经履行包括部分履行的合同、非继续性合同解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未履行的合同、继续性合同的解除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又比如,适用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

  三、履行合同会受到什么限制

  履行合同会受到法律有关履行合同原则的限制,具体是指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吗的相关知识,综上,就算违约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而已,合同依然存在且有效的 。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房主违约不卖房了,我起诉房主继续履行合同法院支持吗
遭受到房屋买卖房主违约的,正常的应对基本包括: 1、买方可以立刻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查封房屋,保证财产安全,以防止卖方将房子卖给第三人。与其同时还可以要求法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交了定金,我们能起诉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吗,如果房东愿意赔付违约金,还能起诉履行合同吗
如果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二手房合同纠纷,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
卖房现在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打官司可以要求他继续履行么
只要合同约定的条件可以成就,你就可以打官司。
我想要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我能否起诉他继续履行合同,这样法院判继续履行合同的概率大吗?
您好,可以尝试着将问题描述清楚,这样有利于我们律师进行分析解答
起诉过,在可以继续起诉吗
还可以再起诉的 。
我想单招考试,但是身份证丢了
一、单招身份证丢了能考试吗1、单招身份证丢了可以考试。单招考试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身份证,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
我12年加入单位14年才购买社保,我能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吗?
你好,若单位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保的,建议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收集相关证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大一新生只申请助学贷款,能不能申请就业补贴?
询问学校了解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律师,你好!咨询一下外地南京落户条件。现在外地南京购房可落户吗
法律分析:可以,外地人在南京买房子是可以申请落户口的,户口没有在南京本地的,就需要购买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房屋才能落户。满足一定条件的就能在当地社保局或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哪些规定
你好,具体是怎么回事
南京市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是什么
丧葬费抚恤金发放标准: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比例发放给亲属,一般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
长春迁户口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