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的法律定义是合同内容的变更,即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不改变合同当事人、仅就合同关系的内容所作的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的条件如下:
1.合同变更需要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没有原合同关系便无合同变更的对象。
2.合同变更需要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3.合同的变更是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的,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4.合同变更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
合同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的。一般情况下,在实践中,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的基本程序是:
1.一方提出或者发出变更合同的书面建议(或者通知,下同)。也就是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建议。
这种建议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第一,变更合同的理由;
第二,有关后果(包括赔偿责任)的处理;
第三,对方答复期限等。
2.另一方对变更合同的答复。另一方当事人接到对方变更合同的书面要求后,要在法定或者约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同意的并可提出不同的意见(对后果处理)。找法网提醒,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