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合同之后原合同是否有效,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有些情况中,新签订的合同中会对之前的合同进行明确的规定,著名撤销之前的合同,这个时候,之前的合同就会因为新合同的生效而变得无效;而在有的情况中,合同变更是需要在原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原合同中的有些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变更合同,从其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民法典上可有如下类型:
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
2.在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成立的情况下,以及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成立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场合,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变更合同;
3.在情势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
4.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
5.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对原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就是属于改变要约的性质,是属于新的要约,原要约会失效。
相关法律规定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