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不当得利起诉期限是三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
1.必须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不当得利中的利益取得,局限于财产方面的利益,不包括精神利益。这里的取得,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可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积极增加,另一方面也可以体现为债务的消极减少。
2.必须有他方受损失
这里的损失既可以表现为应得到的财产利益的减少,也可以表现为原有的债务的增加。总之,必须具备他方的最终损失。
3.得利人所取得的利益和受损人所损失的利益之间必须具备因果关系。
4.得利人得利没有法律上的合法根据。
这是不当得利制度中的重中之重,如果有合法根据,则不存在不当得利的问题。找法网提醒您,恰恰是因为法律没有根据或者允许,才会导致得利不合法,需要返回。
不当得利不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应在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法律确定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需要按照被告就原告来确定管辖法院。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