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没到期的赔偿要看合同约定。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找法网提醒您,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与土地租赁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土地管理法》、《民法典》、《民法》、《税法》等。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由于在土地使用权出租中,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取得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一定期限使用的权利,期限通常较短,投资相对较少,方便灵活,出租人则通过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收回投资,因而土地使用权出租十分普遍,具体形式也有多种多样。如商业柜台出租、各种铺面出租和住房出租等,都包含着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土地承包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有:
1.土地租赁权是债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
2.土地承包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土地租赁则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租赁;
3.土地租赁一般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而土地承包则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区分其土地经营权的形式是土地承包还是租赁,具有重要意义,比如,土地承包,会享受土地承包30年的政策;土地租赁要受相关法律条款的约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