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有连带责任。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就是连带责任保证。除连带责任保证外,保证责任还包括一般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如下: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的连带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4.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找法网提醒您,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