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11-15 11:31: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赠与合同的撤销的情形有赠与行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一般是一年。
赠与合同的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的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撤销的情形有: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找法网提醒您,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二、赠与合同的是否经过公证才生效

  赠与合同不是经过公证才生效,只要依法成立赠与合同就生效,经过公证的赠与不能随意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什么性质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住宅物业管理必须招标吗?
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要经过招标的,视具体项目而定。
微信被打标了,怎么恢复
法律分析:打标就是被别人打上了标签的意思,微信打标是指微信账号存在异常,需要微信好友辅助才能解除限制。打标如果是个人打标,可以使用经常登录的设备发起申诉,申诉过
诸位,承揽合同具体涵盖哪些类型的合同呢?
承揽合同含加工、定作等。加工合同需明确原材料、规格等;定作合同则按定作人要求制作,双方需明确制作要求、期限等;修理合同则针对损坏物品进行修复,需明确修理范围、费
水泥公司口头上说放假,又不说放到什么时候,还出售水泥违法?
那你这样放假的话对你以后的公司那你这样放假的话,对你以后的工资也不好
企业被劳动监察处罚了还可以参与招投标吗
可以。处理方式:1.及时整改,确保符合劳动法规,以维护企业信誉。2.若认为处罚不当,可依法申诉。3.在整改或申诉期间,可正常参与招投标,但需向招标方说明情况。
我单位一项目,但是至今未竣工验收。还可以组织竣工验收吗。原来的各参建主体责任方都不在啦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补充完善资料和联系原参建单位。选择时需考虑项目实际情况,如资料缺失程度、原参建单位联系难度等。若资料基本齐全,可尽快组织验收;若资料缺失严重,
招标代理服务费2022年标准
你好,青楠律所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