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住的房子也要交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找法网提醒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
物业费纠纷解决办法有:
1.当事人各方自选协商和解;
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解。
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
4.司法诉讼。
仲裁庭管辖物业管理纠纷的依据是当事人认定的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一个条款,说明一旦有争议就提交仲裁,这叫仲裁条款;另一种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出现纠纷后临时达成提交仲裁庭的书面协议。
物业费包含项目有: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