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未下证的二手房并不影响二手房的买卖,但出卖人需要如实告知买受人,当事人在买卖房屋时可以签订买卖合同,但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找法网提醒您,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如下: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3.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4.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5.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6.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7.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8.违约责任;
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全款购买
(1)看房,买卖双方达成协议、支付购房定金
(2)房屋过户,支付首付款
(3)交税、领取新房产证
(4)物业交割、支付尾款
2.贷款购买
(1)看房,买卖双方达成协议、支付购房定金
(2)提交贷款申请、签署贷款合同
(3)物业评估,第三方担保
(4)银行审批
(5)房屋过户,支付首付款
(6)交税、领取新房产证
(7)银行领取贷款合同、房屋抵押登记
(8)银行放款给卖方、物业交割、支付尾款
(9)买方还款,结清后取回房本,注销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