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是不属于合同转让的。工程分包是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分包给第三人,但是合同的主体仍然是发包人和承包人;而合同转让后,合同的主体变为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分包合同无效,即分包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找法网提醒您,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要注意有:
1.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2.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证件。
3.严格审查分包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情况。
4.联系分包人单位,到分包人单位办公地点进行现场考察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