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赠与合同生效后什么时候都可以进行过户,赠与合同生效后,受赠人就可以持赠与合同、赠与财物权属证明等材料,办理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民法典房产赠与合同的公证流程如下:
1.申请人前往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个人赠与合同公证应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如下: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丧偶等证明,赠与人未婚的,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在本辖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赠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需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赠与声明书;
(3)赠与房产的权利凭证,即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4)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中,如有关于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6)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公证员核对申请材料及相关信息,找法网提醒您,询问当事人的赠与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并制作相关公证笔录。
4.公证员经审查确认材料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后,具公证书。
赠与合同成立生效条件包括:
1.赠与人与受赠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