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无效情况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6.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
7.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
因为格式条款发生争议,如果是因为理解不同产生的争议,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如果是其他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
格式条款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格式合同将自始无效。也就是说从一开始签订合同时至合同被判无效时都是无效的,期间所涉及利益问题,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的可折价赔偿,造成其中一方损失的,需要另一方承担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需各自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格式条款无效,造车合同撤销,最终所造成的后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者通过法律依据来判断其所承担的责任。找法网提醒您,一般包括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还违反其他法律的则需要承担其他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