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跟借条都具法律效益,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在被强迫的情况下签的欠条无效,具体如下:
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
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找法网提醒您,被胁迫人在解除胁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胁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胁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借条与欠条的有效期是永久有效的,但是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三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找法网提醒,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也是三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