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代为履行是否为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法律分析是由承担人与债权人、承担人与债务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是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第五百五十二条:【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三人代为履行是否为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法律分析是由承担人与债权人、承担人与债务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是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多数人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别在于两者承担的人数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履行的义务不同等。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情形是双方之间互负债务和互相债权、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