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标的物的规定是双方需要协商认定的技术使用、授权以及相关权利情况,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若没有标的的存在,则该合同无法成立,是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易的物品等,是合同的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主要条款】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技术合同标的物的规定是双方需要协商认定的技术使用、授权以及相关权利情况,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若没有标的的存在,则该合同无法成立,是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易的物品等,是合同的法律关系的客体。
技术合同协议书范本应当包含的内容有保密条款、成果归属条款、特殊的价金或报酬支付方式、以及专门名词和术语的解释条款等。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循的原则是遵守法律原则,诚信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