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忠实处理合伙事务的义务、报告义务、遵守竞业禁止义务与交易禁止义务等。合伙事务执行人享有的权利报酬请求权、提出异议权等权利。
第九百七十条:【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忠实处理合伙事务的义务、报告义务、遵守竞业禁止义务与交易禁止义务等。合伙事务执行人享有的权利报酬请求权、提出异议权等权利。
现在有很多人会选择合伙人去创业,因为有时候个人是无法拿出很多资金去筹备事业的,如果找了合伙人后也要签订相应的合伙合同,而且合伙人是由合伙事务做出决定的,那么要解除合伙合同的条件有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跟随着找法网小编的步伐一起往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