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找法网提醒您,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3.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如爷爷死亡后,父亲还来不及得到该继承的遗产就去世的,由孙子来继承父亲从爷爷那里继承来(还未分配到手)的遗产;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4.继承人的范围不同。
代为继承可以放弃。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有代位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继承的。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