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可以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在丧偶之后无论是否改嫁,只要仍然对公婆履行了赡养义务,就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般情况下,丧偶的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是没有继承权的。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根据遗产的份额均等分割财产的,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割。找法网提醒您,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遗产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继承纠纷案件首先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按期参加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