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属于警察管吗以及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6-24 16:11: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高空坠物一般不属于警察管,涉及到刑事案件时,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若是是民事纠纷的,警察可以从中进行调解或促进协商,在协商或调解无法解决纠纷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法律途径维权。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适用该归责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及时发现加害人。
高空坠物属于警察管吗以及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高空坠物属于警察管吗?

  高空坠物如果造成了伤害是归警察管。没有造成严重伤害的不需要报警,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找法网小编提醒大家注意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

  三、高空坠物的免责事由

  高空坠物免责事由如下:

  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3.不可抗力。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当免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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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a顾b干活.b从高处落下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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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没有动手,被打的时候要承担法律责任
你好,具体要看是否是共同犯罪
两人在争执过程中,对方把我对象按倒地上,一只手按住我对象,掐住我对象脖子,然后我对象就起不来了。
两个人打架处理方式如下: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