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非法搜身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的含义指的是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隐私权被侵犯后,除了通过诉讼,还可以通过私了或签订调解协议解决。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同侵权行为做斗争;我们可以采取自救性措施,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或警告,或要求其立即删除;情节严重的需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等行为来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犯,并要求侵权人责任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综上所述,非法搜身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即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搜身侵害了隐私权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