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哺乳期是不能解除合同的。
虽然劳动合同到期,但应延期到哺乳期满。
如果劳动者哺乳期需要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